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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进行补充司法鉴定

发布时间:2023-04-06 11:28 点击量: 1016次

  什么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进行补充司法鉴定?

  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》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:

  (一)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;

  (二)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;

  (三)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;

  (四)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。

 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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